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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可儿说她在别墅等我。
她打电话给我,是在我从I的宿舍跑出来之后。那时我正在街上乱转,像无头苍蝇,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去哪。
她的电话解救了我。
她的声音听起来分外亲切,她的音容笑貌也分外亲切,一路上我心里有股暖暖的感觉。之前,“可儿”这个名字只是一个性感符号,她的身体随时能激发起我的欲望。而此时,她就像我的亲人,就此时的感觉而言,我还没有一个像可儿这样亲的亲人。忽然,我眼眶一热,喉头发哽。我心头涌起一种被抚慰的渴望。
我叫司机开快点。我恨不得即刻扑进可儿的怀抱。
我想把头埋在可儿的怀里,哭一场。
02
可儿穿一身白色睡裙披一头湿漉漉黑发的样子,把我的愁绪一扫而空。
那白色睡裙薄得透明。两只生气勃勃的乳房呼之欲出。双腿间丰美的三角区若隐若现。
我直奔主题,一只手径直伸进三角区,发现那已是一片湿漉漉的水泊。
我做得很卖劲,但并不专心,导致时间拖得很久。可儿说,粗略估计,已有20个高潮。她问我为什么今天这么棒。
我的注意力不能集中,总想到I、J、K、L和两个副庭长,那两个副庭长我没见过,但我能想象出他们的丑恶嘴脸。
我羡慕现在的年轻人,他们玩起来忘乎所以,什么都放得开,做起工作也是全心投入。就拿做爱来说,他们一样做得专心致志,而且讲究双方互动和沟通。C曾跟我讲过她10多岁的堂妹做爱的情况,堂妹是个打工妹,她男朋友是同一个厂的工友,也才10多岁。他们做爱时,男孩总是边做边问:舒不舒服?高潮来了没有?够不够深?塞得够不够满?她认为这表明男孩子对她体贴入微。
我是从以上情况得出年轻人做事认真的结论。
可儿说粗略估计已经有20个高潮,而整个过程我基本上一言不发,只听到可儿的呻吟声和自得其乐的喃喃自语。
我的沉默没有影响可儿的兴致。她蛇一般扭动,泥鳅一般腾跳,海豚一般起伏。在这反反复复的浮沉之中,她绝对地享受,绝对地满足。
好多次我以为她疲惫不堪了,但只需稍为喘息一下,她又可以翻腾起来,像一匹野马般矫健。在稍息时,她的体温也会冷却下来,而随着她重新振作,她的体温又会急剧攀升。不知道她的身体究竟储存着多少亿卡热量。不需贴近它,在半米的范围内,就能感觉到热浪的烘烤。
它是一座一触即发的火山。随时,只需轻轻触动它,轻轻撩拨它,它就开始扭动,起伏,就开始像火山般劈头盖脸地翻卷喷发……
当我累倒后,望着她柔嫩细致的肌肤,我纳闷:她这么娇嫩的身体,却怎么总也累不垮?
我有气无力地向她提出了这个问题。
她俏皮地笑起来,然后反问我:你见过累垮的牛,但你见过被犁垮的地吗?
我没力气笑出来,但我能听见嘹亮的笑声响彻我的五脏六腑。
最后,笑声压倒我的疲惫,冲过层层阻隔,汹涌澎湃地爆发出来。我的头脑恍如变成泉水,随着笑声顷刻喷泻而出,什么也没剩下,只剩下一片空白。顿时我感到彻底的自由和畅快。
03
可儿冲了个澡。
容光焕发的脸如一朵鲜艳的桃花,洁白的肌体上点挂着一些可爱的水珠。
她光着身走来走去,落落大方,洒脱自如。
她打开一瓶香槟,在床头柜上摆两只杯子,然后往杯里倒酒,然后端起杯子,伸直手臂,把杯子举到我面前。她动作利落,脸上笑眯眯的。我们碰杯。我正喝着,听到她说为今天的20多个高潮干杯,我冷不防一笑,把刚喝到嘴里的酒全喷了出来。喷到她腹部的酒,顺流而下,把她美丽的三角区点缀得更加生动别致。于是我提议,为这块永远犁不垮的地干杯。可儿笑得跪在地下,趴在床边,全身抖动不止。
我们为今夜干杯,为A的出差干杯,为那件案子干杯,为我们的相遇干杯,为我们活着干杯,为我们的第一次干杯,为那抢银行般急促的5分钟干杯,为我们头一次见面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干了再说干杯……我们欢天喜地地笑,狂野地笑,疯疯癫癫地笑,肆无忌惮地笑,淫声浪语地笑,我们笑作一团,笑得一塌糊涂,一塌糊涂。
一切都与我们无关。属于我们的,只有笑声、香槟,和两个赤条条的身体,两个赤条条地扭缠在一团的身体……
她丰腴的裸体横亘在我面前,它在缓缓起伏,恍如一片连绵的山脉。
这是我统辖下的富饶的国土,我是这片国土的诸侯。
看着那一片水泊,看着那一片草原,多少马,多少羊,多少金头箭壶,多少望不到边的金帐,如此荒凉。我想起海子的诗。
我要用全部的闲暇来游历狩猎,在每寸土地上留下我的足迹,我要用全部的农忙时节,在每寸土地上耕耘。但是我在每一寸土地上驻足留连,在每一寸土地上精耕细作,而我的疆土版图这么辽阔,恐怕一生的时间也不够用。我现在能理解,那些皇帝为什么不想死,为什么总是死不瞑目,国家那么大,临到死了,有的省份他的脚还没踏进过,他怎么舍得死呢。
……在这片疆土的中心,水草葱翠处,我再次,再次迷失方向。
我一次次,一次次惊愕于它的神秘和神奇。
那是一块丰硕肥美的土地,一块生机勃勃的土地,一道惊涛拍岸的海湾,那是一个红彤彤的火炉,一个热腾腾的火山口,是一口迷人的陷阱,一个诱人深入的陷阱,是一片让我陷下去,陷下去,再也爬不起来的沼泽。
04
我问可儿,生活在这座别墅、这个家庭,觉不觉得幸福?
她勾下头端详自己赤裸的身体,然后用手珍惜地轻抚那丰隆肥美的三角区,仿佛那不是她自己身体的一个部位,而是一件使她富甲天下的宝物。她说:我的幸福与别墅无关,与家庭无关,一个女人即使生活在一个穷困的家庭,只要有一张床,哪怕连一张床也没有,她一样可以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她的观点骚劲十足,骚透骨髓。
我盯着她的阴部。
她下意识地用手捂住它,她脸红起来,不好意思地低眉浅笑。
一股性欲与爱恋交加的感觉涌上我心头。我抱住她,将她的手拿开,把我的手捂上去。轻轻抚摸几下,它就热起来,就湿润起来,接着它开始自发地萌动,蠕动,翕动,抽动。她火热的阴部丰盈肥大,填满我的整个手掌。它在我手心下,吟笑,呢喃,喘息,雀跃。它显然又处于不可按耐的饥渴中。
一个总喂不饱的无底洞。
我连续喂了它三夜三日,它却还在嗷嗷待哺。幸福的源泉就是这种总喂不饱的状态……
她问我是不是觉得她很骚。
我说我正是喜欢她骚。
“那我够不够骚?”
她一本正经的样子使我忍不住笑。
我说她骚得不可救药,但我认为骚是一种健康蓬勃的生命状态,同时也是一种自由精神,一种高贵品质。
自由是人类千百年来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人的生活质量的最高层次。而衡量一个人是否自由的标准,是看他是不是忠实于自己。
记得第一次和可儿见面,在这座别墅的天台上,我想吻她的大嘴唇,咬她的肥下巴,我想捏她的乳房,捏她的臀部,早在楼下客厅里我就想这么干,我想从后面搂住她,将我坚硬的下体熨帖着她丰圆柔滑的臀部,乃至深入其中。那些想法本应称为猥亵的意淫,多亏了可儿的主动,我的猥亵,转化成了浪漫。浪漫与猥亵,只隔着很薄一层纸。
她具有高贵的品质,她忠实于自己,忠实于自己的欲望。她不左思右虑,毫不矜持,毫不矫饰。没错,她是犁不垮的。她有一块永远渴望被犁、永远犁不垮的地。那是一片自由的土地,它因为自由而不朽。她不讳言她的利己。我问她在别的男人面前是不是也这么骚。她说她只为自己骚!
她用身体给我大量的快乐,却不肯说一句让我听起来舒服点的话。她自信,她站得足够高,不考虑别人会怎么认为,只看自己怎么认为。准确地说,她也不是看自己怎么认为,她根本不去认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身体的行为只听从身体的指引。
她的身体,雪白,晶莹,闪闪发亮。
那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我希望完完全全地占有它。但我很清楚,不出半年,我将被吸干,变成人渣。
如果有可能,我不在乎变成人渣。
她的性感,如同她身体闪现的光泽,不带有意识的痕迹。
她的欲望不需由她来表达。它擅自表达自己。
可儿正是这样旁若无人地过着高尚、自由的生活。
我能占到可儿的便宜,是沾了她的自由精神的光,是沾了她的高贵品质的光。
我告诉可儿,在路上的时候我觉得她好像我的亲人。
她笑嘻嘻地说:“你可别把我当成了你哪个表妹,你的好表妹肯定不少。”
我本来还想跟她说:接到你电话之前我心里很乱,你的声音让我感到一股亲情、一股温暖,甚至,想到要回你身边就有一股回家的感觉,你就是我的家,除开你,任何地方都是旅途。我想向她倾诉我的心事,我的许多希望和失望,我的困惑和委屈(当然我不准备告诉她我还想在她怀里哭)。但是,看到可儿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我打消了说这些话的念头。
我想象当我这样动情地倾诉,她会深情地望着我,然后我们默默地紧紧地拥抱着,心紧贴着心。现在我清楚地知道,这不可能。首先我不会向她倾诉,第二就算我向她倾诉,她肯定还是这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我靠近不了她的心,更抓不住她的心。
她的感情由她的身体所指引。只有当她喘不过气,只有当她身体攀升到巅峰,她才动情地说“我爱你”、“爱你爱你”、“我好爱你”、“好爱好爱你”,她重复这一串心灵告白的语速及次数,随着她的身体飞越的高度而变化;只有当最后从巅峰坠落时,可儿才像一只温顺的小猫,才像苔藓般软软地粘着我,像水蛭一样紧紧地帖着我。在这个过程,她才不嬉皮笑脸,才可以看到她是认真的。爱情是以肉体(物质)为本位,只有打动了她的身体,才能打动她的心灵。
她是一个高贵的女人,一个真实的女人,一个纯粹的女人。她拒绝承认任何别的身份。
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她是世间最美的女人。
05
1997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律师可以介入刑事侦查阶段。
这一新规定的意思是说,家里有人被抓走,马上可以请律师保护他的合法权利,律师马上可以进去会见他。换言之,只要有人被抓,律师就有生意做了。这大大地拓宽了律师服务的市场。但同时也使律师陷入尴尬的境地。原因是,亲属这个时候花钱请律师,最要紧的是叫律师进去探监,可许多律师收了钱却进不去。进不去的原因是侦查机关不习惯这种做法。深一层的原因是,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派人陪同,这样侦查机关就可以借口没人手没时间陪同而不予安排。
许多律师因此被指责为骗了钱不做事的骗子。通情达理的当事人就只怨自己白花钱请了个废物。
问题出在“安排”二字。
既然会见要由侦查机关安排,那它就也可以不安排。如果像在审判阶段那样,律师可以直接会见被告,就能避免上述尴尬的情况。
在国外,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有权等他的律师到场才开口,律师见自己的当事人是自己的私事,警察不得靠边;在我们这里,情况恰好相反:侦查机关讯问嫌疑人,律师不能在场;律师会见嫌疑人,侦查机关则可以派人监视。国外的做法主要是要防止警察刑讯逼供或诱供;我们的做法则侧重于防止律师教唆当事人翻供。国外那样做,是基于政府权力太大,条件太好,认为在对抗制程序中应赋予处于弱势的被告人多一些特权;我们这样做,是基于律师毕竟是为坏人辩护的角色,总得防着点。而且,我们的侦查机关主要依赖口供来定罪,如果让律师来搅和,那还怎么破案?
如果照国外那套来搞,律师和当事人当然方便,但是侦查机关觉得不方便。立法要照顾各部门各阶层的情绪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既要订一些法律条款出来给别人看,说明我们的律师也可以介入刑事侦查,又不能使侦查机关觉得不方便。我们编修了浩瀚的法律文库,我们的法律比任何国家都多,各部门法、各类别法、各级别法都很十齐十全,总之,各种各样的法律条款应有尽有,不应有的也有,简直可以用七十年代流行的话语来形容:“帝国主义有的我们也有,帝国主义没有的我们照样有。”
各部门法、各类别法、各级别法、各部委规章、各省市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规章、各级政府的各部门的规章、各级法院的司法解释、审判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等,它们风格各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如同我国文艺创作方针一样,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它们最充分地体现了我们立法行政司法各部门在规范创作方面的自由,极大地繁荣了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
仅就正式法律规范而言,我们的法律条款分为两大类:应用性条款和装饰性条款。
律师介入刑事侦查的条款显然属于后一类。装饰性条款中也包含一些试用性条款,即像打青霉素一样,用之前先做皮试,出现红肿就不用;应用性条款再细分,可分为常用性条款、选用性条款和变通性条款。选用性条款和变通性条款,是供执法者或有关领导用来针对特殊情况灵活处理问题的,是常用性条款的必要补充。
当然总体上说,我们的法律是装饰性的。我们有大量的法律、法学文献、法学教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等,都带有很强的装饰功能,它们就像鸟笼里的画眉鹦鹉红嘴鸥白鼻鸽,它们鼓噪学舌,鸣转啁啾,装饰着我们的环境,装饰着我们的生活。国内外的游客看到都会情不自禁地赞叹——
啊,中国也有这么多鸟!
总而言之,我们的法律充分体现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的精神,充分体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作风;力求做到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整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并重,以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政治局面。
06
律师介入刑事侦查的规定形同虚设,社会各界对此意见纷纷。
近来有关部门发了文件,规定侦查机关要在律师提出申请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不得借口没人手或者没时间陪同而不予安排。
这是一个温暖人心的文件。
看来有关部门还是挺重视各界的意见,如同婴儿,要喝奶你就得哭,哭起来就马上有一只软软的奶头塞进你的嘴,你老不哭,忙碌的妈妈和粗心的保姆会让你饿坏。总之,文件出来后情况有所好转,尽管好转得很慢。其实这是很正常的,新的规则,人们需要时间慢慢适应。主要是怪律师对新规则适应得太快,新规则一出,就见风是雨的开设了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服务品种,收了当事人的钱,却提供不了相应的服务。这导致律师行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信用危机。
我们开会的时候,律师们愤然谈到侦查机关蛮横无理以及当事人不理解律师的难处。
戈刀振振有词地说:我们不能怪别人,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要自己去行使,要自己去争取,好比你借了钱给别人,你不去找他要,不去告他,不去查封他的财产,他不可能自动还,要知道还钱是很心疼的,比白给别人钱还心疼,你没主动去追讨所以钱没收回来,还能反而怪别人不主动还吗?至于当事人,他本来就是有难处才付钱给你,你却要求他理解你的难处!难道他请律师就是为了来理解律师的难处?他花钱请你做事,要你做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做的事,你却做不了,那他不怪你怪谁呢!
戈刀讲完,马上有人表示赞同:我们总是点头哈腰,总是娘娘腔般的柔声细气,人家就觉得那是对我们的恩赐,施舍给你也行不施舍给你也行。如果所有律师去要求会见时都毫不含糊,都非见不可,不安排就坚决据理力争,就跟他吵闹,跟他没完,那么,他们也许早就习惯把这当成按部就班的工作,而不会当作是给别人的恩赐。所以问题是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法官贪钱枉法,问题也是出在律师身上。冤大头律师是贪财法官的土壤,没有冤大头律师,生长不出贪财法官。我们不能怪别人贪财,谁不贪财呢?是人就有贪心,我们不可能指望不是人的东西来当法官。
我和戈刀合办过刑事案。我了解,他说的那番话并不只是说着好听,他的确是那样做了。有两次去申请会见,警察的态度都很糟糕,看那样子我估计不可能会见得了,但最后他硬是让警察不情愿地安排了会见。陪同的警察说不得超过半个钟头,他的口气好像他真有权限制我们的会见时间。不过我们不在乎。只要能见到人,说上几句话,我们就好交差了。
有个女当事人鄙视戈刀,说他太瘦小,不像个律师。我说他人看起来瘦小,但他有样东西挺大。她一下瞪大了眼睛。我的意思是说他胆子大,无所畏惧,他虽然瘦小寒碜,但他是一个真正的律师。那些肥头大耳油头光面风度翩翩牛逼烘烘开着小车的大牌律师,可能只是骗钱骗粮票的废物。我显出莫名其妙的激愤,仿佛被踩了尾巴。
我想起一个大牌律师,他截走了我一个案子。那是我迄今为止谈过的最大的案。当事人已经跟我签了合同。后来庭长让当事人请他。当事人来找我要回材料。他让我白做了一些工夫。但他说得理直气壮:庭长介绍的律师我能不请吗。
令人欣慰的是,案子被大牌律师打输,输得一塌糊涂。当事人找回我,想叫我帮他搞再审。他说,这个官司已把他弄得倾家荡产。他的意思是,他现在已经没钱给律师费了。我说你他妈的活该。
07
陈西叫我去吃饭。他要介绍一个女孩给我做助理。
这事他之前跟我说过。我的业务不多,不需要助理,所以我就说已经有助理。他坚持先见个面。他说是一个让人流口水的姑娘,错过了你会终身后悔。
我说我错过的让人流口水的姑娘太多了。
不过饭我还是去吃,我不能扫陈西的面子。
她美得让我吃惊。
陈西用我们家乡话叫我小心,别真让口水流出来,然后他用普遍话介绍我:这就是大律师Z。
她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我叫吴晓晴。
她的声音清柔圆润。我能觉察它掠过我的心。
陈西以他惯常的幽默和饶舌不停地说笑。
吴晓晴静静地端坐着,偶尔笑一笑。
她眉宇间有一丝淡淡的忧伤,一种比微笑更甜美的忧伤。
她身材苗条,腰很细,手臂也细,胸脯和臀部则恰如其分地丰满。
她的肩膀不时轻轻恍动一下,表现出惹人爱惜的单薄。
我不明白,如此高贵的人才,陈西怎么会介绍给我?他是否只是让我替他保管着,以便于他随时取用?以他的德性,他不抢我的人才就算好了。
吴晓晴走开时,陈西道出原委:她是他老婆的亲戚,所以他不能打她主意。他在高院名气很大。他在怕老婆和泡野妞两个方面均享有盛名。
08
以前有几个人给我介绍过助理。
我都随随便便地回绝了,或者说我已经有,或者干脆说我不需要。反正这不是个问题。
见了吴晓晴,我第一次被这个问题难住,第一次认真考虑要不要请个助理。
请她做助理,给她发一份工资,倒不是问题。问题是我的业务那么少,请了她没什么事给她做,有点别扭。当这样的助理,她会觉得闷,我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我第一次强烈地希望我的业务多到需要请一个助理。
我做了10年律师。跟我资历差不多的律师,多数都请了助理,有些还请了几个,个别的甚至请七八个。从业10年以来,我的业务一直不多,但我挣的钱够吃够用,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方便,而且我认为我比那些疲于奔命的律师自由得多,舒服得多。可现在我觉得,业务少倒成了一件不方便的事情。
09
我目前的路,正在越走越窄。
我的业务不是越做越大,而是越做越小,不是越做越多,而是越做越少。我从来没有想什么办法去找业务,都是等着业务自己来找我。我有没有事做,有没有饭吃,全视乎别人来不来找我。这样很被动,我不喜欢这么被动。但我同样不喜欢主动去找业务,也不知道怎么去找。我觉得主动让别人找我打官司,简直是无端生事无事生非。
我知道要拓展业务,就得拉关系和吹牛皮。
关系我不知道从何拉起。我能想到的就是,在社交场合遇到不认识的人,设法把名片给他。我听法官朋友说过,三陪小姐问他们要名片,他们都是随手拿些律师名片给她们,反正他们手里多的是律师名片。在社交场合,我常常在递名片的事情上动脑筋:是递还是不递?是现在递还是等一下再递?
有一回乡下一个朋友上Y市找他的战友,他战友是省依法治国治省工作办公厅主任,他想顺便帮帮我,就叫我去一起吃饭。朋友是个热心人,他说这个法国厅(省依法治国治省工作办公厅的简称)主任是正厅级领导,能得到他的关照以后就不用愁没案子做。
见面时,朋友把我介绍给法国厅主任。他根本没反应,他好像没听见,更谈不上看见我。我仿佛不存在。我干坐着,如同一缕空气。我仍然坚持不懈地伺机把名片递给他。我把名片摆在他眼皮底下。他用眼角瞟了一下名片,摇摇头叹叹气,然后对他战友说:现在律师太多,多得成灾了。他说这话时,脸上露出一副忧心忡忡的神情,仿佛律师是“非典”病毒之类的东西。我不明白,律师自食其力,有客户聘请才有钱收,他们多了怎么就会成灾?他们的数量以及业务收入量,自有市场规律来调节和约束,就连他们的一举一动,也逃避不了市场规律的约束,你一个法国厅主任,犯得着操那份闲心吗?我想问他到底是什么回事?是不是介绍了案子给哪个律师然后没拿到介绍费?那也不用仇视整个律师队伍呀,并不是个个律师都这么赖皮。老实说,三百六十行中,律师还算是比较讲信用的,律师讲信用不是因为他们喜欢讲,而是市场和制度迫使他们讲。我想告诉他这些,但结果没有告诉,我怕让我朋友难堪。
总之递名片是很伤脑筋的事情。
顺便交代一下,在机构改革中,Y省依法治国治省工作办公厅和以德治国治省工作办公厅(简称德国厅)合并,合并后的机构叫做以德依法治国治省工作办公厅(简称德法厅),仍属于厅级机关,虽说机构改革调整的初衷是精简裁员,但结果只是将两个单位的人并入一个单位,总人数没变,不过,因正厅职位短缺,我朋友的战友安排不到其它厅局的正厅职务,只得屈尊留在德法厅担任副主任。他降为副主任后,我在一个宴会上见过他一面,他显得垂头丧气,远不如上一次那样秋风得意。像他这样的人,那个“厅级”就是他的命,想想,去掉那个厅级,他还剩下什么呢?好在他只丢掉半级,还剩下半条命,还能拖着半条命苟度余生。
说回刚才的拓展业务话题。关于吹牛皮方面,我是这么想的: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人们都行色匆匆,你自己不吹,谁有那么多时间慢慢了解你?因此,自吹自擂绝对有必要。我佩服一些同行,人家吹嘘那些不存在的业绩,理直气壮,完全像真有那么回事。而我偶尔试着吹吹,真实的业绩从我嘴里说出来,却分明像是说谎,因为我一吹牛就显出理屈词穷的样子。G办的那宗行政赔偿案,由于技术上的失误(人是在收容所被打死,但他告的是派出所),一、二审都被驳回。但他向记者吹嘘:这件案的成功是导致《收容办法》被废除的重要原因。正好《收容办法》是在那段时间被废除,他这么吹也顺理成章。戈刀打赢了一宗类似的行政案,为在收容所被打成植物人的当事人赢得90万元赔偿,这是迄今为止全国赔额最高的行政赔偿案。他却不吹。他自己不吹,反而对别人吹表示不满,甚至说别人无耻。
对吹牛,我不精于此道,但我赞成别人吹,也喜欢听别人吹。G有吹的自由,戈刀有不吹的自由,戈刀要说G无耻,那也是他的自由。在一个自由社会,人们有选择一切作为和不作为的自由。戈刀选择不吹牛皮(他又不会拉关系),也即是选择甘于做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律师。
在这个问题上,我倾向于站在G那边。这个世道,要做点事情,不瞪着眼睛瞎吹行吗?
我们的社会,别的方面我不敢说,但有一点是毫无疑义的,那就是,我们的社会是很自由的社会。你可以选择瞪着眼睛瞎吹,也可以选择贫穷落后,你可以选择巧取豪夺平步青云,也可以选择两袖清风一身酸气,你可以选择做一个自由人,也可以选择做一个阉人,谁喜欢干什么都可以,只要不违反游戏规则。你要违反游戏规则也行,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这就是萨特的自由哲学的精髓。总之,谁也无理由说他不自由,谁也无理由说我们的社会不是一个自由社会。我们并不缺自由。
我们最不缺的就是自由。
10
吹牛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通过媒体吹;第二种是见人就吹。
其目的都是提高知名度。
其实,也不是吹得多知名度就高。真正决定知名度的是“GDP”(年收入总额)。Y市真正享有盛名的,是几个号称年收入总额过千万的律师。他们都没有大吹大擂。
李必成也属于号称年收入总额过千万的律师。他曾经是我同事。他因做张自成(绑架香港特首案的首犯)的辩护人,市政府最近给他记了个三等功,给他记功的名义是“配合审判机关圆满完成审判任务”。市政府开庆功会主要是表彰在张自成案的破案、审判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司法厅有一个名额,就给了李律师。记功倒没有什么用,有用的是张自成的大名,人们觉得,连张自成都请他,他肯定“有料”。开庭时,李必成几乎什么话也不说,却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律师,很快发展成为号称年收入总额过千万的大律师。
Y市号称年收入总额过千万的律师,除了一个是本科毕业,其他都是中专或以下学历。成功者的学历结构说明我们的高等教育是有问题的。国家投那么多资金办大学,家长花那么多钱供子女去读,可读到了什么呢?他们当中虽然有一个正式本科,但有人说如果不是读了那个本科,他会做得更好。当然也可以有另一种说法:其他几个如果学历更高些,他们的年收入总额也许不止过千万,而是过亿。
我读了两个硕士,上面提到他们的学历情况,决不意味着我有什么优越感。我虽然毛病很多,但在这点上我是个明白人,我不至于拿几张破证书当回事。况且,论能力,自己确实没法跟别人比;论气势气魄,跟别人站在一起,简直像奴隶与将军“比肩而立”。
11
C跟我说:人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怀才不遇。
衡量有才无才的惟一标准是成败。你失败,就是无才;你成功,就是有才。从来也不存在什么怀才不遇的情况。怀才不遇不过是低能者用来满足其自恋情结的自欺欺人之谈。你不可以说,我是一个很优秀的律师,但我没案子做,如同不可以说这部电影很优秀但没人买票进去看一样。
我喜欢失败,我有选择失败的自由,关你什么事!
人不是非要成功才活得下去,也不是非要成功才死得了。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临死的时候,我必须能够问心不愧地说:我曾活过、爱过、浪漫过、自由过。
这,我能做得到。
而学别人闹成功,不符合我的性格。
成功,是他妈的什么东西?非要弄很多钱才叫成功?衡量从政的人,固然可以用这个标准,用这个标准衡量法官也没错。但是,难道衡量一个律师,也非得用这个标准?
C睁大眼睛看着我,“你觉得一个律师成不成功,是看谁更有空,看谁更无所事事?”
我乐不可支地大笑起来。
我弄不清是我自己的论调可笑,还是她的话幽默。
她谈到财务自由,人只有获得财务自由才谈得上自由。财务自由是什么东西呢?简单说,一个人不用为了获得生存资源而工作,他也可以工作,但是不把工作当成职业,而是当成事业,这种事业在他不在场并且关掉手机的时候能照常运转。这就是财务自由。
她说的这种自由比我说的那种自由实惠得多。
按我的理解,一个人可以没饭吃,甚至被关在监狱里,但他也可以是自由的。我这种自由是低成本的自由。C说的自由是一种高价自由,不是谁想要就能要得到。
C到一家大公司上班之后大有长进。她从外面带回许多新观点,比如,成功分为三个层次:小成功须有企图心;中成功须有宽容心;大成功须有平常心。我发现我三种心都没有。我怎么办?
她很聪明。她在试图无声地改变我。既然我们已经扭在一起,她希望我一方面生活过得开心点,另方面事业做得成功些。
12
我有个当医生的朋友,在国内读了博士,又到日本读了博士后。
他跟我说他想改行做律师。
他认为律师又赚钱又自由。
我倒觉得医生自由。
当然做律师也自由,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选择做一个成功律师和选择其它,有着明显的冲突。医生在工作中,可以万事不求人,可以清高,可以不用低眉顺眼地拉关系,可以不用鼻子酸酸地吹牛皮,不用瞪着眼睛说瞎话,不用赔着笑脸做冤大头,不用出卖灵魂也不用出卖肉体,也不需要有什么企图心、宽容心和平常心,单凭专业技能就能成为成功人士。这还不够自由吗?三百六十行有哪一行可以这么自由?去医院看病见到医生那么酷,我曾想如果能重新选择职业,我就选择做医生。
那只是瞬间闪过的念头。
我被一个成天愁眉苦脸的当事人断断续续折磨了一年,每当跟他们在一起,我就陪着他们唉声叹气,那是一段艰难的日子,我一直郁郁寡欢。我受不了长年跟这种人打交道,医生就是长年跟这种人打交道。我发现做医生也不是我原来想象的那么舒服。
我的同学在某市当了几年司法局局长,管律师管得没劲了便辞了职出来自己做律师。两年后我碰见他,发现他变得尖嘴猴腮憔悴不堪,原来那副养尊处优神气活现的样子不见了,代之以一副可怜巴巴。我本想问问他当律师感觉如何,但马上发觉没有必要。这种情况下还明知故问,显得很不礼貌。当律师的一般都瘦,这是不争的事实。当然也有很肥的律师,那毕竟极少。不过瘦也没什么不好,要那么肥干什么?据说肥的人性功能不行。常言道,男人活着,不论是挣钱还是累死累活地做爱,全是为女人谋幸福,性功能不行,活着等于死了一半。
读博士后的朋友和当局长的同学要改行做律师,他们作出这种选择,有他们的道理。目前在中国,论收入,除了贪官和大老板,没有哪一行比得上律师。法律职业已经培育了一批新兴的贵族,他们可以只打打高尔夫,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年入千万;中上阶层律师,通常也过得很休闲,一年只做十个八个大案,能收入一二百万元,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陪情人看看画展、楼盘和音乐会,或者随便干些自己喜欢干的事情。上了这个层次,他们基本上也比较清高了。况且,这是一个幼稚行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要看到,中国14亿人口目前只有7万个律师,平均2万人才有一个律师,而美国2亿多人口,律师人数有90多万,即每20多人中就有一个律师。美国律师如此之多,律师的平均收入仍是所有职业中最高的,律师的人均业务量不因为律师数量不断膨胀而减少,而是相反。为什么呢?那是因为,并不是由市场需求量来决定一个社会容纳多少个律师,相反,是由律师的数量决定市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律师具有主动的特性,他们促进、推动、发掘、刺激、引导乃至创造市场需求。他们能让人们认同法律、个人权利和尊严是至关重要的东西。老中医头头是道喋喋不休地向每一个病人说,只有中药才能治病,西医除了残害人们身体什么用也没有,但是病人一旦病急,还是毫不犹豫地跑去看西医。中医医生喋喋不休却做不成的事,律师能轻而易举地做到,而且可以说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有点像西医,医生不用说什么,随着西医日益发达,医疗仪器日益先进,医生数量日益增多,人们的疾病自然而然越来越多,医生的收入也自然越来越高。律师越多其收入越高,不仅在美国是这样,在香港、日本、英国、欧洲大陆,无不如此。这是不变的规律。在我们中国,随着律师数量倍增,律师人均业务量和平均收入也势必不断倍增,这是毫无疑问的。就我本人而言,纵然我不适合干这行,纵然对法律有诸多不满,我仍然觉得这是我惟一愿意从事的职业。C说凡事都有好坏两面,法律充满不确定性,律师的辩论智慧就有更大的发挥空间。一些刚入行的同事说,司法腐败能为律师提供高收费的依据。至于法律乱七八糟,有人说,正如“文革”时毛主席说到天下大乱是好事不是坏事一样,法律乱七八糟也是好事,不是坏事,乱是乱了当事人,锻炼了律师群众。
至于社会地位,有人把法律人、广告人和记者并列,称他们代表着知识界的良心,说他们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甚至说他们带着满身铜臭,扛起知识分子的大旗。
律师既能牟取“庸俗”的利益,又肩负着崇高的使命,简直是占尽了便宜。
综上所述,作为律师,我们有一千个不悲观的理由。
13
我被尿憋醒。
醒过来后我先看手表。然后起来拉尿。先看手表不代表我重视时间,我不可能重视时间。
早上第一泡尿,喷薄而出,飞流直下,汹涌澎湃,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可以说那是世上最痛快最幸福的事情。
10点40分。
我在想要不要出去。10点40分,出去干什么都是一个太晚或者太早的时间。因此我决定继续睡。
在外面经常被问到两个问题:一是忙不忙?二是你主要做什么业务?
除了这两个问题,不可能问别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被重复提到,实际上也不代表人们对它们感兴趣。
碰到第一个问题,我照例回答说忙,有时甚至大言不惭地加上“很忙”两个字;
对第二个问题,我也是学着别人通常的回答:主要做经济案。“经济案”的说法不规范了,应该都叫民事案。但“经济案”这个词还是通用,它通常指比较有油水捞的大民事案,区别于小民事案。
其实我主要做一些小刑事案,也兼做一些小民事案。
我对小刑事案的当事人比较有好感。用时髦的术语说,他们属于弱势群体。而我也属于弱势群体。我在气质上属于他们的行列,我很容易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只是不巧读了大学,有一份正当的工作,能解决吃饭穿衣问题,才没有流落街头沦为小刑事案被告。
我说我气质上属于小刑事案被告的行列,并不是说我有犯罪倾向。但有个情况我自己也觉得奇怪,每次看警匪片的枪战场面,我总是希望匪徒打赢;看到劫犯抢银行,总是希望他们赶快装钱;他们驱车逃走警车在后面紧追的时候,我就替他们着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从表面看我是一个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公民,从来没想过去犯什么罪,可我的感情为什么总倾斜到罪犯那边?
可能是“站在弱势群体一边”的潜意识作怪。被警察追赶时,劫犯寡不敌众,因此劫犯属于弱势群体;在法庭上面对法官检察官,被告手无寸铁,是弱势群体;比诸美国军队,拉丹是弱势群体;在对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中,小业主是弱势群体;在小业主与律师的关系中,律师是弱势群体。且看G与那位身如水牛的女人在退费问题上的对垒,即便是G这样的大牌律师又怎么样呢?就算有不退的理由,他敢不退吗?
在公园看老头们下象棋,每次我都站在棋子少的一边,我一般不出声,只是精神上给予支持,我曾因为多嘴被一个老头骂过,自讨了一次没趣。作为律师,我毫无疑义地把法律上的正义视为最高价值。但作为生活中一个小人物,我心底埋着一种潜意识,在那种潜意识中,人的世界就像棋盘,就像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只有多寡之分,只有强弱之分,没有其它区别。由于那种潜意识,我在看电影时不知不觉地把警察与匪徒等同起来,把法官与罪犯等同起来,以为警察也是匪徒,他们是合法的匪徒,以为法官也是罪犯,是被挑选出来专门给别人判刑的罪犯。
14
C说我的心态不正常。
细想,我这种心态是很正常的,是有依据有根源的。在家里我排老大,父母总是比较关照排在我后面的弟妹;小时候跟别的小孩打架,多数是我被打哭;长大了上中学大学,当班干部基本没我的份;到现在做律师,律师行业本来就属于弱势群体,而我在行业内又属于平民律师,有别于贵族律师。可见我在生活上社会上一直是个小人物角色。所谓弱势群体,就是小人物的群体。作为小人物队伍里的一员,我和他们同一个鼻孔出气,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C郑重其事告诉我:必须克服这种心态,否则无法成为成功人士。你有条件做一番事业,而你预先把自己的角色圈定为小人物,这是很糟糕的。富人与穷人是注定的。富人即使破产了他还觉得自己是富人,他还会东山再起;穷人总是说我是穷人,钱财乃身外之物,所以穷人注定是穷人。富人与穷人是注定的,皆因潜意识使然,皆因各人给自己圈定的角色使然。
我很吃惊。不管她是从哪听来的,那确实太有道理了。我几十岁的人了,不可能再改变自己的潜意识。我头一次发现自己不可救药。
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发现自己不可救药,以前就发现过好几次。
但是,我并没有把这种心态带进工作中。虽然在法庭上代表弱小一方,我通常显得更雄辩,更有斗志,更有激情,代表强大一方时则得过且过。但别的律师也是这样。强大一方不用那么卖劲一样处于有利地位,你在庭上大叫大喊反而有失风度。实际上我不喜欢为小客户服务,他们太计较、太挑剔、太啰嗦、太难缠,又收不了几个钱。我希望我的客户都是大公司、大人物,大公司大人物才有大经济案,就是做刑事案,也要做大贪官的案。在这点上我和别的律师没有什么两样。
别人说一件大贪官案子能让好几个律师富起来。我做过不少贪污受贿案,但没机会做大贪官的案。大贪官的案只请大律师,他们讲究门当户对。
15
我办过一个大贪官案引发出来的案。
请我的不是大贪官,而是一个涉嫌向大贪官(下称M)行贿的商人(下称N)。
我在此得先感谢作协的朋友(下称O),是他把这个案介绍给我。同时我得对他表示歉意,我还没给过他介绍费。我没给的原因是:当事人只请侦查阶段,律师费只有一万元,两个律师分,要给也给不出多少;第二,当时我手头比较紧;第三,他没主动提出要,估计给他也不会收,N是他的好朋友,他不会想到要在这个事上占点小便宜。总之就是没给,少讲那么多废话。
我找戈刀合办。
办这个案不容易,却很简单,说穿了就是去会见一下嫌疑人。只要我们能见到N一面,就算是履行了职责。当然,当事人对我们期望的更多,她(N的太太)希望我们把N取保出来。不过她也知道,短时内取保出来不大可能,她主要是要求我们马上进去会见他。
别说“马上进去”,在整个侦查阶段能不能进得去,我心里也没底。M的案是全国重点案件,是168工作组在搞,N的案既然是M案的案中案,那么会见N怕是有点悬乎。
16
O以前曾跟我谈起过N。
从O所说的情况来看,N是一个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人物。
N年轻时酷爱文学,写过许多诗歌散文小说,投过无数次稿,虽从未被采用,但也收到过一些表示鼓励的退稿信。后来弃笔从商,成了亿万富翁。他正在筹划一个以文艺博览城为表现形式的房地产项目。他的目标是确保该项目的文化含量占80%以上,就是说,也卖别墅、公寓,但主要搞旅居、游乐、休闲、博物、展览、展评以及文艺产品展销、拍卖的配套服务设施。他计划专设一个展厅,展示那些发表不出去又有展览价值的文艺作品。他设想把有才华的写手请进别墅里来,免费供他们吃喝玩乐,让他们在博览城里钓鱼、捉青蛙、放风筝、追女子、泡男人,互相沟通碰撞,争风吃醋,喝酒、喝奶、抽雪茄吸鸦片,寻找灵感,所创作出来的作品视为“职务创作”,著作权归博览城所有,或者由博览城提供修改润色包装推广拍卖签约一条龙服务。有关领导觉得这个项目很有创意,所以非常支持,已经低价给N批了20万亩地,并答应在贷款及立项审批等方面给予方便。
O是在一次跟我喝咖啡的时候聊起N的事。当时我只觉得这个人很过瘾,没想到他还成了我的当事人。
我以为N是一个富有的风流才子。O说:那你就错了。
O告诉我,N醉心于佛教,他已经修炼得很精深,如果说不上大彻大悟,也可以说已明心见性。他设计这个项目决不是为了寄托年轻时期的文学梦想,也决不是要营造一个逃避现实的文化风月场,他喜欢做这些工作只是出自真性,如同外科医生喜欢鲜红的内脏,如同惊雷喜欢宁静的屋顶,如同乌鸦喜欢朝死难临头的人呱呱地叫唤。
17
双规措施只适用于党政干部。
N是私营企业老板,连共青团员也不是,工作组不方便直接对N进行双规。
工作组通过公安局拘留N。
工作组怀疑N向M行贿。行贿罪不属于公安局管辖,便暂时另外安个罪名。反正N的拘留通知书上写的罪名是盗窃。
我们递交了申请会见材料。
警官让我们把材料放下,回去听候消息,不许打电话催问。
警官不许我们打电话催问,但当事人不停地打电话催问我们,因此我们不可能乖乖听警官的话不打电话催问。
不停打电话来催问我们的,除了N的太太以外,还有N的好几个朋友,其中包括一个在政法委工作过的朋友,他指点我们引用哪条规定,哪些文件、哪个司法解释。总之加起来,他们每天打来10到20个电话。
N太怕打电话催不足以引起我们重视,便亲自到律师所来催,她来时有另外4个人陪同。她说,你们讲过按规定48小时内要安排会见,可现已过了84个小时。说到钟点,大家都机警地看了下手表。
她说十几年他从没离开过她,突然就离开了,什么也没交代,什么事她都不知道怎么办?她六神无主。她说着就热泪盈眶,泣不成声。
刑事案当事人的老婆,一般都是这个样子。不过,N的太太显得比其它刑事案当事人的老婆更六神无主。
18
递交申请会见材料后的第8天,我们到公安局当面交涉。
经办N案的熊警官面对我们,好象面对债主讨债一样不耐烦。
他说什么时候能安排他也说不准,更由不得他定。他还是在敷衍。那些话他在电话里跟我们说过好多遍。
戈刀说,今天已经是第8天,按规定须在48小时内要安排会见,即使属于团伙作案或流窜作案,最迟也必须在7天内安排,N的案显然不属于团伙作案或流窜作案,就算你们认为属于,现也过了7天,已没有任何借口不安排。
戈刀的话说得有板有眼,不软不硬,不慌不忙,不带丝毫感情色彩,其音量、语速、语调、语气和节奏的有机组合,使他的话语具有一种奇怪的效果,能令不想听的人也不知不觉的在听。
熊警官似乎听完才发现自己已被激怒,“难道你要告我们吗?”
我说我们不是这个意思,但是当事人给我们下了最后通牒,我们好不容易收点律师费,不想又白白退给她。
这几句话目的在于缓和气氛。但我说得不软不硬,不带丝毫感情色彩,以避免与戈刀的态度太不协调。
“会见不了又不是律师的过错,凭什么要退律师费?”熊警官的语气温和了一点,“这个案背景复杂,不是某个人能说了算。这你们也知道。”
“我不知道它的背景有多复杂,也不想知道,我只想知道什么时间会见,你答复不了,我就去问你们的处长,处长也答复不了就去问局长,反正我们不能再这样等下去。”戈刀依然是那种不软不硬的语气。
熊警官皱着眉头叫我们先回去。他表示明天会给我们一个答复。
19
在递交申请会见材料后的第10天,我们终于会见了N。
熊警官和一个年轻警察陪同我们会见。他凶恶地告诉我们,为帮我们争取这次会见,他向领导打了保票,他警告我们绝对不许谈案情。
我相信熊警官确实帮了我们,他不想让我们去找他的处长或者局长,处长局长会怪他连两个律师都搞不定以后还怎么能委以大任,另外,也不排除他对我们动了慈悲之心,反正我相信他真的向有关领导打了保票:保证他会像看贼一样看住我们,绝不会让我们乱说乱动。
我感激地向他表示:
绝不让他为难,绝不谈半个字案情(尽管他无权禁止我们谈案情)。
说实话,警察比法官好多了。警察的凶恶是装出来的,法官和蔼可亲,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N笑容可掬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跟他说他全家平安无事。这是他太太特别交代我向他说的。
他让我们叫他家人放心。
他说他什么事也没有,很快就会出去,就算不出去也没什么,在这里也挺好,没事就打坐。
这些话他说得轻轻松松自自然然。
他这是第一次进监仓。他太太觉得是大祸临头,他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他倒像来这度假,那样宁静祥和,那样神采奕奕。O说他已修炼得很精深,我以为O只是吹吹牛皮,没想到他果真是仙风道骨。
我们征得N同意,向公安局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20
N太催我们抓紧争取取保候审。
根据N让我们转达的话,她推测N不会有事。
N被羁押的第31天,戈刀打电话给熊警官。
他照样引述了法律规定:对被拘留的人提请逮捕的期限为3天,最长不能超过7天,即使对于团伙作案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也不能超过30天。N显然不属于团伙作案或流窜作案,就算你们认为属于,现也过了30天。
然后他问:你们究竟打算转逮捕,还是批准取保候审?
第二天熊警官打电话给N的太太,叫她去签署取保候审保证书。
N太签了取保保证书。但她在看守所门口等了两天没等到N。
第3天熊警官告诉她,领导请N去开会,叫她不用急,开完会他自然会回去。
这个“会”开了3个月。
N实际是被工作组双规了。
头一个月N太还抱有幻想,还配合工作组的要求选送了一些她认为无关紧要的材料;到了第2个月,她开始考虑让我们去找工作组说说,但还犹豫不决;到了第3个月,她开始接二连三催促我们去交涉,她说起码先会见一下她先生,看看他是什么意见。
她说,他们这样到底算什么?他们这样做,你们律师就什么办法也没有了吗?那我们请律师有什么用?
21
我们到N被双规的地方去过5次,都没见到工作组的人。
第6次,有个年轻人(以下称P)下来见我们。
我们给他递了名片和申请会见嫌疑人的材料。他说不可能会见。戈刀问为什么。他说:“反正不可能,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个打杂的。”
我问:能不能叫个知道为什么的人出来见我们?
P同意上去汇报一下。
一会下来一个干部模样的中年人,看样子他起码是个科长。
他对不可能让我们会见N的解释是,N已经从公安局获准取保,从法律程序上说,N现在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取保候审阶段不存在安排会见,当律师连这都不懂么?
然后他补说一句:“我根本不需要向你们解释。”
戈刀分辩:“但事实上N在羁押中,你们双规了他。”
“你也可以这么说。”
“不是说对党政干部才可以双规吗?”
“我们对任何人都可以双规。”
“你们可以无视法律程序吗?”
“法院检察院都不敢跟我讲法律程序,你有什么资格讲!”
“我没资格讲法律程序那我有资格讲什么?”
戈刀竟然针锋相对地跟他干了起来。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双规起来?”
戈刀轻声回答:“我不信。”
他说“我不信”之前先是微笑了一下。说是微笑,实际上只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把上下嘴皮扯开,以便让牙齿显露出来。我想起来,跟戈刀共事那么久,没怎么见过他笑,偶尔笑一下,也是这副样子,他那种所谓的笑,实在比哭还难看。
那个干部气得眼睛发黄。戈刀的眼神则显得很坚定,坚定得像死鱼眼。
22
几天后,N太接到N转逮捕的通知。
他从工作组的招待所被转到了看守所。
一般来说,拘留还有机会弄成没事,或者本来就没事,或者小事变成没事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转逮捕则意味着肯定有事,意味着将要被起诉被判刑。
逮捕通知书上写的罪名不再是盗窃,而是非法存款。但这次应该不是作为权宜之计随便安的罪名。
非法存款也是犯罪吗?印象中没这个罪名,我们赶紧拿刑法来查,发现有3个罪名与“非法存款”接近。显然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只是一个谜语。它仅提供了谜面。谜底还有待于我们去猜。但是,在对案情毫无了解的情况下,我们猜不出来。
N太埋怨我们态度生硬,激化了矛盾,把她先生推向死地。
戈刀和我,瞪着4只吃惊的眼睛。
N太说,她可能用词不当,但事实就是这样。
就在两天前P还给我打了个电话,他提醒我叫戈律师小心,工作组可能会抓他。
我们不知道是那个中年干部故意叫P打电话吓唬我们,还是P真的那么好心。我看两种可能都有。
戈刀说他不怕,但我觉得,说他一点都不怕也是假的。当然从表面确实看不出他怕。然而,在N太对我们(主要针对戈刀)横加指责时,我看到戈刀吃惊的眼睛里有几分恐惧。我头一次在他的眼睛里看到恐惧。
N太走后,戈刀说,最痛苦的不是对手如何可恶,最痛苦的是腹背受敌,我像个傻逼一样,两头挨骂。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死鱼眼般的眼睛里闪着泪光。
23
P跟我成了朋友。
我们一起玩过好几次。有时我买单,有时他买。
P嫌戈刀太枯燥。他觉得,戈刀讲的每句话都好像是在捍卫法律,总之跟他在一起不好玩。
他说以后也打算做律师。我说那太好了,以后我们就一起干。
他吹嘘他们工作组办案的效率。他说工作组对付贪官的办法比公安局、检察院高明,他们根本不需要逼供,就能让贪官乖乖地把实情和盘托出。
“你们用一些什么办法?”我很感兴趣。
他说,比如放录像给贪官们看。
“什么录像?”
“三级片,还有那个什么美凤的录像,或者日本中学生写真集,贪官们看了就屁股痒痒的,急着想出去。”
我笑得乐开了花。
工作组虽说为中国的反腐事业立下了举世瞩目的功勋,但我以前对它没有什么好感。现在我对它简直喜欢死了。他们的审讯手法竟然这么过瘾,这么富有想象力,这么浪漫,这么人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