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斗争让精神退化
甲由申
所谓生存斗争,我的理解就是要在激烈争斗的人类社会中去争夺物质生活资料、争地位、争荣誉、争美色(当然现在还包括女强人对男性小鲜肉的享用),这些所谓的成就不仅当事者本人可以十分具体地感受到其间的价值,而且社会旁观者也能对你的成就抱以真切的艳羡或妒忌。“人微言轻”“一文不值”是对卑贱者的贬斥,而“笑贫不笑娼”“忠厚乃愚蠢的代名词”是对传统道德的践踏,而“万众瞩目”“尊贵如君王”“高尚豪宅里住着高尚的精英”等口号则是对生存斗争胜利者们的颂歌。
笔者本人也在不懈地进行着生存斗争,毕竟,无论你有怎样丰富的内生活但那也只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的内在感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都只能从你的外在存在的状貌来判断你,绝不会一听说你竟然还在读《理想国》或《荷马史诗》就对你敬佩不已。
笔者的起点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临时工”,而且一做就是十年。等到以同等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时,已是二十七八的大龄青年了。又再过了十五六年。也算混成了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挣钱最多时也可以达到一手进帐几十万(不是做教授,而是做兼职律师),不跟人比,只跟自家比吧,也算可以了,如果再过几十年来做盖棺定论也可以自慰不枉此生了。
但吾人绝不像一帮自诩为成功而且确实成功的社会达人自以为仅凭生存斗争就能过上严格意义上的幸福人生,只因为,生存斗争的悲剧性正在于其精神退化。
笔者所讲的精神,当然是以生存斗争的眼光来看十分愚蠢的真善美精神。可以说,生存斗争从根本上讲就是一场竞争邪恶的比赛。偶尔标榜的“善德”“爱心”“良知”很多时候不过是一种商业需要的道德包装,都只是为要消费者或客户来消费、来购买,简单地讲就是来上当受骗。这些体验,在做律师时获得更多。为当事人写一份诉状可收一万,在法庭上讲两三句话可以收三万,字字千金,句句万金哪,如果你要自觉良心不安,那你就趴在地上就像农民工一样几十几百地挣吧,就连在广州也有这样的贫困律师呀。当然这些人倒不是不想字字千金句句万金地挣,那只因为还没有爬上这样挣大钱的高位哪。至于贪官们那就更有钱了,只要心一狠,一个眼神就能弄来几百万哪。
巴尔扎克曾说“任何巨大的财富背后都隐藏着罪恶”,这句话真是讲到点子上了。为什么只有犯罪才会谋得财富呢?因为生存斗争的法则就是狼的法则,只有那些凶狠冷酷而又狡诈的动物才能在凶险的斗争中胜出。
结论至此可谓呼之欲出了,一部生存斗争史,不论是个人史还是社会史,都是一部真善美的退化史。笔者本人自幼饱读诗书,即使在生存斗争的戎马倥偬中也没中断对文史哲的阅读,也许知识分子挥之不去的良知情怀在起作用吧,不时反省自己,竟发现自己已经弄得所谓的道德热情已经荡然无存。不同的人在我的判别中都是按照不同的用途来分类的,当然我自己也会被别人归入某种用途之中去,最后只剩下一项“意义”,那就是物质需要的满足,连女人,也只剩下肉体对肉体需要的满足,“肉是实在的,灵是虚幻的”。而且我不无惊讶地发现:当我服从于这种简化情感的唯物论时,我竟然身心舒泰,精神饱满,而当我纠集于将情感复杂化的真善美时却会觉得烦恼不止焦虑日甚。伟大的造物主呀,难道你的造物就只能这样地形神兼备吗?有时我在想:让我成为一个冷酷的机器人(虽然是肉做的)是否就是生存的“必然性”或“规律性”呢?顺则昌、逆则亡。社会在训练狼人,可“人”却对社会一筹莫展。
现在,吾人唯一的慰藉就只有描述揭露这部心灵堕落史的自由写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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